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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國中三年級學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

作者 : 陳怡雯 發佈 : 2024-01-12 更新 : 2024-01-12 群組 : 試務 分類 : 一般公告
主旨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國中三年級學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85150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,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,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,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。
三、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8日、19日辦理,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3月7日至9日下午5時代為辦理集體報名。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,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,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,倘有特殊情形者,請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26日新北教中字第1122512887號函(諒達)辦理。
四、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「難易適中」,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,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。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「國中教育會考網站」(https://cap.rcpet.edu.tw/)-「歷屆試題」專區,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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