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-「115年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實施辦法」
更新 :
2026-04-27
群組 :
訓育
分類 :
一般公告
轉知-「115年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實施辦法」
- 依前揭實施辦法規定,推薦應備資料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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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推薦表(須蓋印推薦單位章及單位主管章)。
- 受推薦人自傳。
- 推薦佐證資料(如照片、媒體報導、獎狀獎牌等)。
-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。
- 身分證影本。
- 彩色半身照3張、生活照2張。
- 上開推薦資料包括紙本(正副本各1份)及電子檔。紙本資料請逕寄至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(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路198號14樓-陳昭玲收),電子檔應至少包括推薦表及受推薦人自傳,並請依照期限以電子郵件傳送 good115116@gmail.com。
- 檢附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來函影本、本案推薦表及自傳格式各1份。如有本案任何問題,請逕洽該會陳昭玲小姐,電話:0932-3344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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