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-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
更新 :
2026-05-06
群組 :
特教
分類 :
一般公告,公告獎助學金
一、申請對象:(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)
- 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。
- 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特教鑑定證明。
- 家中經濟弱勢。
- 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,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。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,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,方可申請。
二、申請方式:
- 每校每年級提供 1 位申請名額,例如國小可申請6位,以此類推。請至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frv6_o-TgkAUnCiwhIz8A8bnHECDXIt8ESM0In-fCaGdUoPQ/closedform填寫申請表單,並上傳附件及其他文件檔案,紙本不需寄回。
- 收件後將由本會審查,審查後將通知學校獲獎學生名單。
三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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