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繁星】放棄流程
更新 :
2026-03-19
群組 :
試務
分類 :
高中部考試與升學資訊專區
1.繁星放榜,若同學於錄取後想放棄,請務必在系統開放時間上網填寫(自115.03.18(三)至115.03.20(五)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),相關操作請同學自行注意時間。
2.依據繁星推薦簡章規定,第一至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生,無論放棄與否,一律不得報名「申請入學」及「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」。
3.通過第八類學群醫學系(牙醫學系)篩選考生,不得於「申請入學」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(牙醫學系),且錄取後不得參加「申請入學」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。
4.第一至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生,若未於115.03.20(五)下午9時前完成「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」者,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「大學分發入學招生」、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」及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」。
5.相關操作說明請點選下方網址。
網路聲明放棄操作說明:
https://www.cac.edu.tw/star115/document/115star_abandon_opflow_1717_0305.pdf
網路聲明放棄網址:
https://www.cac.edu.tw/star115/abandon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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